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县水务局等部门开展工作测评结果
公 告
(2017年第8号)
为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及部门的工作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川委发〔2015〕4号及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及部门工作测评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2017年11月28日通江县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对县水务局等6个部门进行了工作测评,现将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县水务局:满意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满意
县环境保护局:满意
县招商引资局:满意
县交通运输局:基本满意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基本满意
通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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