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何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9-11-28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何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江县人民法院:
经2019年11月21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 文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熊忠全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向 导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 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邓于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施忠诚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免去
邓于君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加国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陈仲平同志县人民法院公益审判庭庭长职务;
程 波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海波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 宁同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罗 云同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清华同志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