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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3-04-07   

  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通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议案》,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我县经济发展较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面貌不断改观,上一轮总体规划较好地发挥了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指导作用。从通江县长远发展出发,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合理编制规划,促进城市又好又快发展,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是十分必要的。我县这次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新修编的县城总体规划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层次规划对我县城市发展的要求定位,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现实性,是一个具有较高层次、较高水平、较为完善的规划。会议决定通过通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会议要求,一要进一步突出城市总体规划主题。县城总体规划是未来城市发展的蓝图,对城市建设起着引导和调控作用,是重要的生产力。因此,编制和调整县城总体规划既要符合通江实际,又要体现通江特色,提升城市品位;二要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抓紧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的报批和实施,做好与土地规划的衔接,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加快编制各项专业规划和小区控详规划,确保城市功能和公共设施的配套完善,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一个完备的规划体系;三要进一步保证总体规划的刚性。要依法对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实施统一、严格的管理,对需要变更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四要进一步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推行“阳光规划”,及时公布依法批准的规划,保证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全社会规划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