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江县201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3-10-09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通江县201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3年9月24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201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县审计局按照《审计法》、《预算法》的规定,依法开展财政同级审计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积极的整改建议。会议对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分析审计发现的带有共同性、倾向性问题,制定有效措施,从体制机制上予以防范和解决。审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继续跟踪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促进整改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对策措施,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并将整改情况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突出审计重点。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大对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民生工程等领域的审计力度,积极开展对上级补助资金的绩效审计,特别要加大涉及社保、教育、卫生、民政、农业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3、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评审和决算审计工作。要充分发挥财政评审中心和县审计局的职能作用,强化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包括代建BT项目的监督和审计,决算审计工作原则上由国家审计机关负责;要突出对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4、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