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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李宁履职承诺

时间:2015-07-24   

  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己接受人大监督。

  二、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公正司法。

  三、 做一名清正廉洁的人民法官,严格自律,决不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四、 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自觉约束八小时外的言行,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