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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杨柏法庭庭长张蛟履职承诺

时间:2015-07-24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法院是化解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并将所学的理论运用到日常的审判实践及调解工作,我会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勤于思考,不断提高统筹谋划和扎实推进能力,尽量适应新岗位、新要求,将成为学习型法官作为自己的目标,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二、围绕中心,扎实工作。紧紧围绕全院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疏导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辖区的案情数据,对辖区内的案件总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工作的开展能做到稳步推进,使庭内的工作步入正轨,将庭内有序开展,要与时俱进多创新,对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增强争先创优的意识;同时,作为基层法庭庭长,身处审判一线,乘上启下,独挡一面,我要切实加强对案件审判的流程管理,规范审判环节。

  三、依法办事,接受监督。坚持依法履职,用相关的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公众的舆论监督。强化自律意识,认真执行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注重团结,带好队伍。在庭内工作开展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好主要负责人的带头作用,给庭内其他工作人员做好榜样,增强庭内的凝聚力。坚持从严治庭,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纪律管人,用制度管事,真正带出一支廉洁高效、锐意进取、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