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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海波履职承诺

时间:2015-07-24   

  一、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二、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司法,为民司法。

  三、严格遵章守纪,清正廉洁,绝不以权谋私。

  四、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言行。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