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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时间:2015-11-16   

  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审议意见》,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阳光打造城乡低保。一是狠抓政策落地。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推行“一评二核三审”制度,着力打造阳光低保。组建7个督查组,抓住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为重点开展督查,从严规范低保政策兑现落实。二是搭建便民利民平台。建设了乡镇数字救助服务窗口,建立健全一门受理、一表登记、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搭建了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便民利民平台。三是完善信息对比机制。将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城乡低保业务网上办理审核审批,办事过程较为公开透明,低保工作较为公平公正。开展低保家庭经济收入信息比对,实现了与公安、社保、房管、公积金中心等部门业务数据信息共享。

  夯实救灾救济基础。一是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化建设。建成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9个乡级储备点,储备救灾物资总价值达100多万元。健全县、乡、村、社四级监测体系,群防群测得到落实。二是加强救灾物资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关于规范管理和使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及物资的通知》,实行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动监督检查,坚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对象,切实做到阳光操作、规范操作。三是促进防灾减灾标准化发展。配备救灾专用车辆并安装了车载应急指挥网络系统,实现国家、省、市救灾信息的互动对接。扎实开展救灾示范区创建工作,谢家河坝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涪阳社区已进入迎检阶段。

  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布局、老龄人口现状与养老服务需求,制定“三年起步、六年发展、十年产业化”的中长期规划,出台《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通江县特困供养人员供养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推动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二是出台政策支持。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农村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实行“三优先一减免”政策;社会化养老机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了“1+1”补助政策。三是突出特色养老。依托诺水河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建成了诺水河养老服务中心;依托乡村旅游,建成了广纳老年公寓、大椿养老康复中心;依托国家森林公园资源,建设了空山养老避暑山庄;依托田园风光,建设了文峰乡金子寺颐养中心、唱歌乡休闲度假中心。目前,广纳大椿康养中心已对100多位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