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6-06-03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6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规,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保障了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县人民政府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转变职能,强化宣传教育,提升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积极化解遗留问题,促进我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各级干部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增强法律意识,领会政策精髓。要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对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的要义,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夯实人口计生基础工作。要不断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社区、村社的作用,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做好人口信息统计,建立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工作机制,做好网上信息核查,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服务登记,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生育服务管理。
(三)进一步提高计生服务水平,确保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引进培养专业人才,认真做好基层业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尤其抓紧全县妇产、儿科能力建设,为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创造更好的条件,促进我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县人民政府要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式,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加强对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督促,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稳定队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要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在继续落实好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同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