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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彭科任职承诺

时间:2017-02-09   

  一、强化学习,苦修内功

  学习是永恒的主题,也是一名干部走向成熟的根本。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与时俱进的态度,更加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勤修为政之德,勤练为政之能,勤塑为政之品,加强党性修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系统全面的学习,精通各项审判工作业务,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做法律上的专业人;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运用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一名法律工作者良好的政治品格,专业的职业操守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做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忠实捍卫者。

  二、公正司法、勤奋履职

  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将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把所学知识转化为推动审判工作的新能量,时刻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为行为准则,严肃执法,公正司法,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争取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加大执法透明度,加强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请示汇报力度,将审判工作始终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三、摆正位置,维护团结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正确摆正位子,识大体、顾大局,支持班长工作,敢于承担责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工作中,要多思多想,多学多问,做到情况明、思路清,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同时要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工作关系,为维护法院的整体形象做出积极努力。

  四、依靠领导,接受监督。

  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正确处理好审判独立和坚持党的领导以及人大监督的关系,自觉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执行县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按照要求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人大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审判工作。认真细致办理好人民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正确处理和及时报告人大交办的案件,积极求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与帮助。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工作关系,为依法做好审判工作创造条件。

  五、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工作中,始终做到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处处以党员、法官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用正能量团结带领干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务实、敬业、严谨、创新的工作形象向人大、院党组及全社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