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局长张炜任职承诺
时间:2017-02-09
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遵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自觉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自觉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为建设法治财政而不懈努力。
二、苦干实干,探索创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在压力和困难面前,我绝不退缩,绝不绕道,一定积极向上争取,一定加强管理,一定在转变机制体制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拉动效应,有效缓解资金“瓶颈”制约。
三、解放思想,担责担当。在建设“绿色耳乡、红色通江”的新征程中,决不置身事外,决不因循守旧,决不患得患失。一定做到勤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四、知敬畏、守底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纪律规定,做到堂堂正正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带头展现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