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余显仁履职承诺
时间:2017-03-30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决不动摇;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把握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同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把党的方针政策与司法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辖区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掌握好创造一流工作和服务的本领。
三、不断开拓进取,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我将把关注民生、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目标,在县人大的监督、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团结同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工作,创一流业绩。
四、严格要求,廉洁自律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注重人格修养,以修心立德为本,当好廉洁奉公的带头人;依法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