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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邓于君任职承诺

时间:2017-09-28   

  一、加强学习,增加自身素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忠诚于党,忠实于司法,热爱法院工作,珍惜法官荣誉。

  二、增加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是关心,监督是支持。自觉接受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是做一个合格法律工作者最基本的素质和要求。身为法院审判一线的一份子,我保证在审理和参与审委会评议案件时做到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坚决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认真听取、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执法为民,公正司法。

  三、扎实开展工作,做有良心的法官。开展审判工作,必须要扎实,要公平公正,要合法高效,要案结事了。新时期,新的案件,新的矛盾纠纷不断涌现,但我时刻谨记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的做人宗旨,扎扎实实工作,清清白白做人,以实际行动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

  四、廉洁自律,书立公仆形象。在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原则是非不含糊,人情干扰不受弊,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