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巴山新居工程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2-06-18
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巴山新居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实施巴山新居工程,有序引导农民向城镇、中心村和产业聚居点聚集,对于改善老百姓生存环境,改变山区农民传统生活习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打好扶贫攻坚仗,实现与全市、全省同步小康,意义重大。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识到位,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会议指出,加快建设巴山新居工程,是推动通江“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的重要路径,是加快四级城镇体系建设,让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切实改善民生的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巴山新居工程建设的内涵和实质,防止“重房舍建设轻产业发展、重设施投入轻风尚建设”的现象发生。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做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手段,强力推进巴山新居工程建设。
一、进一步细化规划。要因地制宜确定聚居点建设规模,宜聚则聚,宜大则大,防止盲目地按一个规模标准“一刀切”;要尊重老百姓生产生活习惯,规划要科学,不能千篇一律,要各具特色。
二、进一步加大产业培育力度。要始终把产业培育作为核心战略,围绕产业建新居,围绕新居育产业,及时研究土地有序流转、旧宅基地置换、集约化经营的政策机制,立足绿色、生态优势,结合产业园区建设,引导和支持群众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果业,筑牢新居工程产业基础。
三、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群众是巴山新居工程建设的决策、投入、建设、管理、监督和受益主体,要始终坚持群众“自愿集聚、自主决策、自行管理”,要把“农户自筹、亲朋支持、金融借贷、邻里互助、政府定补”作为建设资金投入的主流模式,要坚持“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规代建”多措并举,防止政府大包大揽。
四、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和后续管理机制。要加强对入住群众的教育、引导和培训,培养良好生活习惯;要在聚居区加建工具房、红白喜事场地,配套农贸、餐饮、医疗、教育、体育、娱乐等设施,提高聚居区居民的幸福生活指数;要按期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相关确权登记工作,积极推行在重点镇建立产权交易平台和发展融资平台;要探索把聚居点列入社区管理,在聚居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村容村貌和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着力打造新型社区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