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陈春梅任职承诺
时间:2024-03-29
一、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作为根本遵循,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矢志不渝地践行公平正义的办案理念。牢记公平在心、法槌在手、责任在肩,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用实干维护法律权威,用实绩谱写公平正义,用实心为人民服务,切实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持之以恒地恪守廉洁道德底线。做到心有所敬、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坚决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绝不让信念蒙尘,让公平失衡。
四、锲而不舍地学习钻研,强素提能。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多向身边前辈请教,多向书本学习,提升案件把控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