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潘旭红任职承诺
时间:2024-07-18
一、坚定政治立场,忠诚履职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法院党组的决策部署。
二、牢记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牢固树立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四、保持清正廉洁,严守纪律底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坚持以身作则,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