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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凌云任职承诺

作者:佚名   时间:2026-01-15   

一、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我将时刻保持清醒,让坚定的政治方向成为履职航标。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

二、依法履职尽责,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主动将检察事业融入全县、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着力破解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守清廉底线,永葆公仆本色。法律监督者,必先自身如青松挺立,如寒梅傲霜。我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涵养忠诚之心、为民之心、奋斗之心、务实之心、律己之心。在办案中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守好“廉洁主阵地”,种好“廉洁责任田”,打好“廉洁持久战”。时刻做到“慎言、慎行、慎独”,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腐朽思维观念与生活方式的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