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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雷桂芳任职承诺

作者:佚名   时间:2026-03-12   

一、铸忠诚之魂,把稳政治方向。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政治信仰,坚守政治规矩,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司法权威。

二、守公正之本,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履职、高效办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注重释法明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持清廉之戒,自觉接受监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警,坚决抵制人情干扰和利益诱惑,不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以清正廉洁维护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