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与石牛嘴新区管委会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时间:2013-05-14
石牛嘴新区处于开发建设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新区建设顺利推进,近日,县检察院与石牛嘴新区管委会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资金运行等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单位及工作人员行为更加规范、权力运行更加阳光,促进项目建设与廉政建设的协调发展,推进石牛嘴新区的快速、全面、健康发展。
工作重点:预防的重点单位为项目业主、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和项目实施部门。预防的主要环节为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补偿,质量验收,设计变更,资金管理,材料采购供应。预防的重点人员为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人员、施工单位人员、参与工程建设的其他人员及征地拆迁的一线人员。
工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和管委会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责。加强廉政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和实际,不定期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在建设工地悬挂廉政警示标语,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从而增强其“廉洁兴业”和廉洁自律的意识,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环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项目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中的重大问题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不定期会审。及时指导、协调、督查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和落实管理制度。坚持工程承包合同与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同签订、同检查、同验收”。推行“公告”、“公示”制度,促进工程实施的公开、透明、阳光运作。建立项目廉政档案,推行廉政承诺,开展年度述廉,加强自查自警,防止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发生。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服务职能,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项目工程、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适时发出检察建议。对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依据管辖分工,及时、坚决查处,惩防结合,为石牛嘴新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