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中小微企业72户受益“营改增”政策年可实现税收负担减轻105万元
时间:2013-07-11
笔者日前从县国税局、地税局获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为此我县中小微企业72户(其中交通运输业13户,部分现代服务业59户,中型企业2家,小型企业5家,微型企业65家)将享受政策受益,年可实现税收负担减轻105万元。
“营改增”试点改革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税制改革,有利于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得到减轻,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我县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成立“营改增”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并建立了财税联系制度,积极开展纳税人问卷调查、摸底调查以及纳税人税负测算、人员培训、资料信息传递、税控系统设备安装等工作,确保了“营改增”在我县顺利推进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