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时间:2013-08-0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关于在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的要求,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以健全机制为基础、强化监督为保障,突出重点领域,落实重点措施,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突出重点领域。把优抚安置、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把易于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挪用专项资金和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以及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经济利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行为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规范重点。
落实重点措施。一是把宣传教育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首项措施,先后在县民政系统和乡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纪和职业道德教育;以举办法制讲座、播放廉政纪录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为重点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二是把完善机制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从机制、环节、程序入手,建立严格的审核监管制度和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防控监管制度。三是把开展工作排查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措施,组织县民政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乡镇民政办围绕各类民政资金的使用、各项惠民政策的兑现、民政干部的工作作风开展自我检查、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排查民政工作在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民政工作中易于出现职务犯罪的风险点,把职务犯罪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监控在初始阶段。四是把定期研判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保障措施,县检察院、县民政局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研判民政工作的新动态、社会关注的新情况,对发现违纪违规苗头的,开展戒免谈话,限期落实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由依法查处,从快处理。半年来,我县民政工作发展正常,未出现违法违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