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创新设立了案件管理中心
时间:2013-11-04
县检察院投入30余万元,在全市检察系统中率先探索,创新设立检察案件管理中心,自今年5月16日正式运行以来,有效推进了检察案件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效十分明显。
为规范行为,加大管理,先后制定了《案件管理暂行办法》、《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暂行规定》、《受案、送案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范了受案登记、补送更正材料登记、赃款赃物登记、流程监控表等9种表册,建立了业务办理通报、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办理业务预约、律师会见阅卷等制度,切实履行监督、管理、服务、参谋的职责,全面加强了案件流程监控、预警。
截止10月底止,案件管理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110件,出具法律文书60份,备案法律文书50份,接收法律文书80份,转送文书、案件40件;办理律师预约登记10次,接待律师7次,为律师提供复制案卷材料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