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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法院五项制度注释审判质效

时间:2013-12-03   

  通江法院建立了五项制度抓实审判质效工作,在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审判质效稳步推进,达到了省高院要求的满意值。

  建立了定期分析通报奖惩机制。院里每季度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根据审判质效指数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对排名前后三名的部门和个人分别进行奖惩。

  建立试点机制。为推动全院审判质效工作,通江法院建立了以广纳法庭和杨柏法庭为示范点,由审管办正、副主任联系指导,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实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建立考核细化机制。为防止在指标提升上顾此失彼,做到各项指标全面推进,均能达到满意值,通江法院建立了细化到每个指标的考核制度。

  建立责任连带机制。从承办人员到庭长到分管院长到院长都制定了严格的连带责任机制。承办法官有一项指标未达标就受罚,庭(局)管辖的部门有两人质效指标未达到满意值的庭(局)长连带受罚,副院长分管的庭室有两个庭(局)长因质效受罚的副院长连带受罚,两个副院长受罚的院长连带受罚。

  建立约谈机制。对审判质效排名靠后的个人和部门,由分管院长、审管办负责人和纪检、监察人员对其进行谈话,帮助他们找差距、添措施。通过约谈,效果好,使他们找到了自己的不足,明白了补救的办法,审判质效得到了更好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