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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62名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患者将获救治

时间:2012-06-07   

  6月4日,笔者从县民政局获悉,为帮助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和白血病患儿恢复健康,该局按照省政府和省民政厅救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牵头组织在全县全面开展“挽救生命、再造健康”行动。截止5月底,已在全县排查出41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和21名白血病患者,他们将获救治。

  据介绍,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是危害儿童健康的重大疾病,具有治疗难度大、治疗费用高、对儿童危害大的特点,有些患儿因家庭贫困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有些家庭因无力承担高昂治疗费用导致因病致贫。

  “此次救治行动将在3年内完成对全县0-14周岁符合治疗条件的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患儿的手术治疗。按照计划,第一年完成总任务量的30%,第二年完成40%,第三年完成30%。”县民政局局长说,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将每年新增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凡具备手术条件的,申报一例救治一例;符合治疗条件的白血病患儿,申报一例救治一例。

  据了解,凡具有四川省户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0-14周岁(含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和白血病患儿均属救治对象,可申请医疗救治。救治的病种包括: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肺动脉瓣狭窄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救治工作采取定点诊断治疗方式。

  笔者获悉,该行动对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患儿的救治实行定额标准收费,超出标准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对城乡低保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患儿,其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内全额报销。对其他家庭的患儿,其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内报销85%,其余部分由患儿家庭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