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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显卫:团结共事 和谐处事 认真办事

时间:2012-04-24   

  11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显卫主持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远海、邹志善、杨英、莫小波出席会议。

  会议对“三会”精神进行了全面传达。原文学习了县委书记赵万先同志在县党代会上的报告和“三会”结束时的重要讲话。

  刘显卫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县“三会”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

  要团结共事。团结是干好各项工作的基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落实,增强执行力;要精诚团结,充分发扬民主,同心协力,科学决策,增强凝聚力;要保持活力,奋发有为,勇往直前,增强战斗力;要以团结共事的良好局面,树好个人形象,树好机关形象,树好对外形象。

  要和谐处事。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与人友善,善待他人,尊重他人,特别是要尊重老领导、老同志,真心关爱他们的生活,让他们有归宿感。只有尊重他人的人才能受到他人的尊重,才能与人和谐共处,才能有广泛的人脉关系,从而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要尽快转变角色,相互融入,努力增添和谐因素,全面推动各项工作。

  要认真办事。要以良好的工作状态、过硬的工作本领、严密的组织纪律,全身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认真办事,逗硬办事,办好每一件事;要按照分工,强化领导,细化措施,抓好各项分管工作;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真抓实干,把当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县党代会确定我县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顺应形势,符合实际,令人振奋,催人奋进。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会”和县委赵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大局,积极服务,依法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三会” 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推进我县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与全省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