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时间:2017-04-04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通江县人大机关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已于2017年 3月 16 日通过《巴中市通江县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财预〔2017〕9 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是: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消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和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的任免;通过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9、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0、联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11、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议案工作和信访案件查结工作。
12、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 2017年重点工作是:
1、组织召开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对代表的培训工作;
3、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 ”工作情况汇报;
4、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
5、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
6、预算法执行落实情况;
7、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8、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调研;
9、常委会工作机构(委室)开展议题调研;
10、配合市人大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11、组织乡镇人大主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有计划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的学习培训工作。
二、部门概况
县人大常委会系通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机关现有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常委会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4名。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常委会内设工作机构“4室7委”(即:办公室、信访室、代表联络室、研究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室主任按正科级配备。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法律政策信息咨询中心,编制8名,主任按正科级配备。现有机关工作人员52人。离退休人员32人,遗嘱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4人。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属县处级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所有收支实行预算管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55.99万元,相应安排2017年预算支出75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99万元,项目支出2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为755.99万元
1、基本支出498.9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在职财政供给人员基本工资发放、缴纳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7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8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53万元)。
2、项目支出25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对代表的培训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 ”工作情况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预算法执行落实情况;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调研;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委室)开展议题调研等其它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2017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17年按照规定预算公务接待费2.7万元;
(三)2017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7月车改后,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故公务用车发生的费用在机关事务局报销)。
2017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