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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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通江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时间:2013-12-12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通江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2013年11月28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张明道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县财政预算执行中因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33,867万元、政策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4,671万元、地方政府转贷资金收入5300万元、动用2012年结余340万元,共新增收入134,17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34,178万元,调整方案是可行的。

  会议决定: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由年初的181,811万元调整为315,989万元,调增134,178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由年初的181,811万元调整为315,989万元,调增134,178万元。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财政预算方案,努力增收节支,强化资金跟踪监管和支出绩效考核,力争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