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议
时间:2012-05-16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通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议
(2012年3月2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职责是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主 任 委 员:莫小波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 主 任 委 员:史学生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党组副书记
委 员:刘春华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工委主任
余 渊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联络室主任
罗彦军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政法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