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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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S304通(江)南(部)路通江县城至洗脚溪段改建工程PPP模式实施方案》的决议

时间:2016-03-10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S304通(江)南(部)路通江县城至洗脚溪段改建工程PPP模式实施方案》的决议

  (2016年3月2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常委会审议了《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S304通(江)南(部)路通江县城至洗脚溪段改建工程PPP模式实施方案》。会议认为,改建S304通(江)南(部)路通江县城至洗脚溪段,对于优化县城经济发展环境,改善民生,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全县脱贫致富步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采取PPP模式实施改建工程,不仅可以缓解县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压力,而且能够降低政府债务风险,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会议决定:批准《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S304通(江)南(部)路通江县城至洗脚溪段改建工程PPP模式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通江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