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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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决议

时间:2016-06-03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2015年

  公共租赁住房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决议

  (2016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通江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是按照中央去库存和加大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力度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建房〔2015〕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的,目的在于推进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拓宽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提高保障效率。

  会议决定,同意《通江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采购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