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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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的议案》的决议

时间:2016-06-03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环高明湖

  经济带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的议案》的决 议

  (2016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了《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的议案》。

  会议认为,实施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项目是促进高明新区建设和发展需要,是改善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的需要,对推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势在必行。采用PPP模式实施该项目,不仅可以解决县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燃眉之急,而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会议决定,同意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的议案。

  会议要求,通江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将该项目建设成为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廉洁工程和样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