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银耳文化博览园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的议案》的决议
时间:2016-06-03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银耳文化
博览园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的议案》的决议
(2016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了《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银耳文化博览园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的议案》。
会议认为,实施通江县银耳文化博览园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是促进高明新区建设和发展需要,是改善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的需要,对推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势在必行。采用PPP模式实施该项目,不仅可以解决县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燃眉之急,而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会议决定,同意《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银耳文化博览园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的议案》。
会议要求,通江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将该项目建设成为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廉洁工程和样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