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将三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固定价回购结算模式变为指标分成结算模式的决议
时间:2016-06-03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将三溪乡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项目由固定价回购结算模式变为指标
分成结算模式的决议
(2016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三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固定价回购结算模式变为指标分成结算模式的议案》。
会议认为,三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结算模式的变更,有利于进一步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和易地搬迁工作,创新项目实施模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降低政府负债风险。
会议决定,同意三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固定价回购结算模式变为指标分成结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