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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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将诺江镇五马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时间:2016-06-03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将诺江镇五马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

  年度预算的决议

  (2016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诺江镇五马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

  会议决定,批准诺江镇五马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2018—2035年度预算。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规划为先导,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加大项目监管和实施力度,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果。加快推进五马桥片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