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与贵阳银行合作成立城县发展基金方案的决议
时间:2016-08-01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与贵阳银行合作成立城县发展基金方案的决议
(2016年7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
2016年7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通江县人民政府与贵阳银行合作成立城县发展基金方案的议案》,会议认为,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响应政策号召,通过与贵阳银行合作设立城县发展基金,投资政府项目,以项目公司为主体撬动社会资本,厘清政府和社会资本权利义务,引入银行授信等金融机构资金支持,解决地方政府融资障碍,县人民政府提出的与贵阳银行合作设立城县发展基金方案的议案是可行的。
会议决定,同意《通江县人民政府与贵阳银行合作成立城县发展基金方案的议案》。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将本息偿还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或其他可支配资金足额偿还,并切实加强财务监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