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通江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的决定
时间:2017-10-13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通江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的决定
(2017年9月26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的议案》。
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5227.30万元,整合后的资金全额用于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的监督力度,按照“既要整合,又要管理”的要求,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优化涉农资金管理工作流程,强化财政部门内控管理,提升涉农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运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