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采用PPP模式实施通江县脱贫攻坚片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的议案》的决议
时间:2017-10-13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采用PPP模式实施通江县脱贫攻坚片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的议案》的决议
(2017年9月26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26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采用PPP模式实施通江县脱贫攻坚片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的议案》。
会议认为:通江县脱贫攻坚片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属于中央鼓励运用PPP模式推进的重点项目类别;实施该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精神;实施好该项目是落实中央“交通+特色产业”扶贫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建设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有利于对接在建的巴万高速和待建的渝镇高速,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和招商引资,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产业升级,助力脱贫攻坚。同时,该项目已通过了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风险可控,适合采用PPP模式实施。
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采用PPP模式实施通江县脱贫攻坚片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项目。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务必加强领导,科学组织,落实责任,抢抓机遇,快速、安全、高效推动项目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