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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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第二批)的决定

时间:2017-12-29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第二批)的决定

  (2017年12月29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第二批)的议案》。

  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238万元,整合后的资金全额用于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涉农资金整合的监管力度,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优化涉农资金管理工作流程,强化财政部门内控管理制度,提升涉农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运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