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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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第一批)的决定

时间:2018-07-30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第一批)的决定

  (2018年7月24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第一批)的议案》。

  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7871.03万元,整合后的资金主要安排用于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等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生产发展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涉农资金整合的监管力度,尽快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责任部门或项目实施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升涉农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