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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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9-03-09   

  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3月9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军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创新创造、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紧紧围绕县委“加快把通江建设成为脱贫攻坚先进县、生态建设标杆县、特色产业重点县、红色旅游引领县、振兴发展示范县”决策部署,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创新能力、培育发展动力、释放内需潜力,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弘扬红军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在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上取得新成效、新突破,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