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置企业资产的决定
时间:2019-06-10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处置企业资产的决定
(2019年5月28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置企业资产的议案》。
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处置红峰公司、粮油总公司、至诚粮站、铁佛粮站、永安粮站、乡镇供水总站六家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其中房屋建筑共11288.82㎡(含门市1138.62㎡),土地共30219.56㎡,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盘活资产存量。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开公平处置闲置资产,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