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0-05-21
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0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丽琼所作的《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通江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服务发展,强化办案,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会议同意报告对20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通江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服务保障通江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和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