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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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统筹整合使用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第三批)的决定

时间:2020-12-03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统筹整合使用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

  预算调整(第三批)的决定

  (2020年11月27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第三批)的议案》。

  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三批)6024.20万元,整合率57.8%。整合后的资金主要安排用于农村道路、安全饮水、贫困户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脱贫攻坚工作支出。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尽快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责任部门或项目实施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升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