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3-01-19
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8日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丽琼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对2023年的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监督格局,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通江、法治通江建设,为加快建设“一县三地”、奋力开创新时代通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更大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