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4-02-02
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1日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丽琼所作的《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通江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会议同意报告对2024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通江县委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一县三地”社会主义现代化通江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