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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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通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作者:佚名   时间:2026-04-11   

  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通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4月10日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通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会议同意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通江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目标的建议》精神,提出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体现了县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反映了全县人民加快发展的共同愿景,符合通江县情和全面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的客观要求,是未来五年通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抢抓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强县扩权赋能改革试点、建设市域副中心等历史机遇,众志成城,克难攻坚,砥砺前行,为实现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宏伟蓝图、全面建成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