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您现在的位置: 通江县人大网 >> 公示公告 >> 决议决定 >> 正文

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通江县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   时间:2026-04-11   

  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通江县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4月10日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通江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通江县乡村振兴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我县过去一年的乡村振兴工作,同意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旅游+农业+文创”融合发展。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引领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接续做好常态化帮扶,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奋力谱写全县乡村振兴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