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江县人民政府:
经2014年5月27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 伟同志为通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向静平同志为通江县监察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孝宗同志通江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