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陈加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5-07-20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陈加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江县人民法院:
经2015年7月16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加国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涪阳法庭庭长,
杨 波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诺江法庭庭长,
张 姣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杨柏法庭庭长,
熊忠全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永安法庭庭长,
高 峡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铁溪法庭庭长,
陈 静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沙溪法庭庭长,
胡燕文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诺水河法庭庭长,
苟久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广纳法庭庭长,
张海忠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龙凤场法庭庭长,
马建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铁佛法庭庭长,
裴茂森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罗 云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黄海波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
李 宁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程 波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 勇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金鸿飞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加国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杨山汝同志县人民法院杨柏法庭庭长职务,
裴茂森同志县人民法院涪阳法庭副庭长职务,
熊忠全同志县人民法院铁佛法庭庭长职务,
罗 云同志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黄海波同志县人民法院沙溪法庭庭长职务,
李 宁同志县人民法院至诚法庭庭长职务,
程 波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浩儒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