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黄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江县人民政府:
经2016年8月19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 欢同志为通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 杰同志通江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6年8月19日